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导语 市交通局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继续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力推进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法联[2010]6号)精神,我局与市政府法制办组成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组,市局纪检书记王立平带队,法制科、宣传部及市政府法制办张俭明科长一行四人从9月13日开始至9月29日的半个月时间里,先后到桦南、桦川、郊区、同江、抚远、富锦、汤原县(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处、运管处、公交办等单位,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案卷、征意见和法律知识测试的方式,检查组重点对执法单位执法主体和实施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每个被检单位随机调取执法处罚案卷20本,抽取20名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同时,深入到客运站、货运站和出租车公司等场所走访管理相对人,并进行问卷调查10人,对法制内业进行综合评估。

  检查中发现,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有了明显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有所增强,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普遍提高,交通执法形象逐年提升,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执法文书使用不够规范。案件处理意见书、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填写不够规范,罚款票据内容填写不准确,缺少照片等相关证据,证据链不完整,案卷编号不统一等现象部分存在。二是罚缴分离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部分执法单位对罚缴分离执行不到位,给执法工作带来滋生腐败隐患。三是执法人员法律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我们发现一些执法人员对应知应会和必备的法律知识掌握还不够熟练,举一反三和活学活用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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