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发布关于清明祭扫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

导语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清明祭扫活动有关事宜的通告,详情如下;

  佳应指布〔2020〕7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疫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降低群众返乡祭祀导致疫情输入风险,防止交叉感染,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省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我市现场祭扫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组织公祭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公墓、骨灰堂、殡仪馆等安放骨灰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众现场祭扫活动,由相关殡葬服务机构代为组织集体共祭活动或预约代祭。

  二、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封建迷信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任何区域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严禁在野外任何地点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三、提倡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网上祭祀、“云祭扫”等文明祭祀活动。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不同的祭扫方式,相同的缅怀深情。希望大家继续团结一心,众志成城,以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用文明的行为打赢防疫战争。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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