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导语 最近全国各地都在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那么佳木斯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情况是怎样的?来一起看看。

  2020年佳木斯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暂未公布。

  扩展阅读:佳木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确定方法

  、缴存基数

  佳木斯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分别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不应超过佳木斯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佳木斯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应低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

  三、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时间

  住房公积金的利息结算执行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管理中心每年7月1日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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