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二手房中介《协议》出炉

导语 昨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出台《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协议》、《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购买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示范文本,教市民如何跟中介打交道。新版的协议,将从12月20日起开始实施。

  【内容】

  协议对重点事项有提示

  郑州存在数量不少的“黑中介、灰中介”,灰中介指的是只有营业执照,没有在房管部门取得二手房交易备案证明的房产中介,黑中介是没有任何执照、证件的房产中介。

  《协议》首页增加了使用须知,对消费者签约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重点提示。《协议》详细约定了签约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状况信息、委托事项、佣金(居间代理费)约定等,内容具体、规范,可操作性强。

  【认准】

  佣金怎么付写在协议上

  《协议》不仅明确了委托人受托服务的事项,还在口头承诺较多的佣金支付方面,详细约定了受托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以及房产中介的佣金收取标准和支付方式。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说,《协议》还增加了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强化房产中介的责任,通过与房管系统的信用评价体系结合,约束执业人员不得违规违约,增加其违规成本。

  此外,委托房产中介售房时,还增加了一份附件《房屋现场勘察记录表》,房产中介必须指派工作人员,到房屋现场详细登记房屋基本信息、使用状况、配套设施信息、可随房屋赠送物品信息、房屋周边配套信息、物业管理及收费信息等,避免后期买房人在房屋交割时产生纠纷。

  辨别

  看清编号判断是不是正规中介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处长江文静介绍,《协议》的封面都设定有监制编号,也就是房产中介在房管部门的备案号码。市民在签订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出售委托协议》、《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购买委托协议》时,只要将监制编号与该中介的备案证对比,就能判断是不是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正规中介。

  提醒

  买卖二手房要找正规房产中介

  江文静提醒,市民通过房产中介进行二手房买卖,应尽可能找有合法证件的房地产中介,待中介机构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再签订《郑州市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三方协议。

  对于买方而言,最重要的是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相关房产证件。而对于卖方而言,应选择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交易保证机构进行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确保自己的资金安全和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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